节能改造前
节能改造后
【本站讯】(信息员:郭爱清)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关心老百姓的一项惠民工程。实施节能改造后,广大居民首先感受到的是房子住的舒服了,冬季室温能提高3-5℃,夏季室内温度会降3-5℃,冬季省了采暖费,夏季省了空调电费,而且美化了小区环境,房屋旧貌换新颜,居民房子也得到了增值。
为了让我局广大职工也能享受到政府这一惠民政策,我局于二0一五年八月向太原市节能中心提出了申请,希望能将我局符合改造条件的职工住宅楼纳入太原市社会化老旧小区的节能改造工程项目中。经过多次与政府等有关部门协调,我们申请到了国家财政、省财政、市财政三级奖励资金。
我局这次的节能改造一部分资金为申请到的国家财政、省财政、市财政三级奖励资金103.5元/平方米,剩余部分应由单位和个人出资的配套资金部分为60元/平方米,考虑到我局职工的困难,局里为本次节能改造共出资800多万元,承担了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部分。
我局基地大院的节能改造工程从五月初开始实施,大院共33栋全部纳入本次节能改造,共计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18户。
本次节能改造内容包括:1、屋面保温、屋面防水工程;2、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屋面、地下室顶板保温、更换塑钢平开窗、更换木质楼宇门及维修原有楼宇门;3、供热管网平衡改造,外管网加装平衡阀及热计量表。
截至目前,我局的节能改造完成情况如下: 1、窗户更换工程已完成14栋,共计建筑面积61728平方米;2、外墙保温工程已完成9栋,共计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3、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已完成4栋,共计铺设面积2600平方米。其余楼宇的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外墙腻子、屋面保温和防水施工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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