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
(一)工资标准:由分局领导、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各施工处主要负责人联合会议商定分配原则。
(二)各项目部按照工资分配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原则,根据实际考勤做工资表。
(三)工资表由项目部劳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组审核,完善签字报批手续。
(四)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报批后的工资单拨付专项资金到项目部,保证及时发放。
二、考勤制度
(一)项目经理安排综合办公室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项目部全体人员的考勤。
各部门、各工区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工区人员的考勤。
(二)每月五号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将办公室考勤、部门(工区)考勤、食堂饭工考勤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总审批,作为制定工资的依据。
三、人员机构设置管理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由分局领导班子、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决定后,再由分局长聘任。
(二)各项目部人员临时调配需报分局审批,并完善调动手续,办理内部调动函。
(三)各项目部建立从业人员资料档案,要根据从业人员动态,随时变更上报分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正式工:干部、工人、其他分局职工、退休职工返聘,临时工:3年以上、3年以下,要分类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