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在册职工以项目为单位登记造册,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分配。
二、外聘人员、临时用工,包括退休职工返聘,由项目部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报分局备案。
三、吸收新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水利水电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地基与基础处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由分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四、工资由分局制定分配原则。项目部具体做工资单,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组审批。职工考勤是做工资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职工考勤必须由专人负责,实事求是,项目经理严格把关。职工考勤必须反映在工地的实际天数,出差、学习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工地补助。年终汇总工地考勤,根据项目管理盈利情况发放年终出勤奖。
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财务人员工资,由分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