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方案审批制度,是企业施工生产流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指导施工准备、有步骤有计划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性文件,是满足项目控制指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施工方案编制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益。
三、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合同文件;相关资料、文件和施工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施工队伍及技术装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资料等。
四、施工方案的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机械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等资源的配置计划;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对于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且遵守有关地方规定。
六、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一)施工方案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经审批、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写。
3、施工方案编写完成后,由项目总工审核并签字。
4、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核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并签字。
5、批准的施工方案报分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涉及危险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需按程序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6、经过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批准、备案的分工与程序办理。